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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371-2019 用于水泥中的工業副產石膏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于水泥中的工業副產石膏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判定規則、運輸和儲存。
本標準適用于水泥調節凝結時間用工業副產石膏的驗收、使用。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工業副產石膏 by-product gypsum
工業生產排出的以硫酸鈣為主要成分的副產品的總稱。
注1: 又稱為化學石膏、合成石膏。
注2: 常見品種有氟石膏、磷石膏、脫硫石膏、鈦石膏、硼石膏、模具石膏、鹽石膏、檸檬酸渣等。
比對水泥 contrast cement
用天然石膏制成的以評定工業副產石膏對水泥性能影響程度的空白水泥。
試驗水泥 test cement
用被評定的工業副產石膏制成的水泥。
技術要求
石膏品位
以工業副產石膏中的二水石膏和無水石膏的總量表示,不小于75%。
附著水
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氯離子含量
不大于0.5%。
工業副產石膏對水泥性能的影響
工業副產石膏在形成規程中會殘留對水泥性能有害或影響的物質,如氟石膏中的氟離子、磷石于于中的可溶性五氧化二磷和氟離子、脫硫石膏中亞硫酸鈣、硼石膏中的硼離子、檸檬酸中的檸檬酸或檸檬酸鹽等。水泥企業宜建立具體工業副產石膏質量、摻量與水泥性能的關系,以便買賣雙方協商確定工業副產石膏的有害成分指標*。工業副產石膏對水泥性能的影響應符合表1的規定。
pH值
不小于5。
放射性物質限值
內照射指數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數不大于1.0。
試驗方法
氯離子含量
按 GB/T 5484 進行。
GB/T 5484-2012 石膏化學分析方法
京都電子KEM 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