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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944-2012 中空玻璃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中空玻璃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以及冷藏、裝飾和交通用的中空玻璃,其他用途的中空玻璃可參照使用。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中空玻璃 insulating glass unit
兩片或多片玻璃以有效支撐均勻隔開并周邊粘接密封,使玻璃層間形成有干燥氣體空間的玻璃制品。
注: 制作中空玻璃的各種材料的質量與中空玻璃使用壽命密切相關,使用符合標準規范的材料生產的中空玻璃,其使用壽命一般不少于15年。
附錄D (規范性附錄)
干燥劑水分含量測定
D.1 高溫干燥法測定水分含量
D.1.1 適用范圍
本方法適用于灌裝在中空玻璃金屬槽型間隔框內的塊狀、顆粒狀干燥劑。
D.2 卡爾費休法測定水分含量
D.2.1 適用范圍
適用于干燥劑混合在有機材料中的復合間隔條、U型條的干燥材料、TPS、超級間隔條等。
D.2.2 試驗設備
卡爾費休干燥爐和容積法微量水分測定儀、氮氣(N2+Ar含量>99.995%,H2O<5×10-6V/V)和精度為1×10-4g的電子天平。
D.2.3 試驗程序
D.2.3.1 初始和最終水分含量測定
D.2.3.1.1 將卡爾費休干燥爐與容積法微量水分測試儀連接,連接長度不大于200mm,檢查有無漏氣。
D.2.3.2 取0.01mL蒸餾水,對卡爾費休試劑進行標定,并記錄標定結果。
D.2.3.3 準備一張折角的網架,如圖D.1所示,稱量其質量,記為mo。
D.2.3.4 打開中空玻璃,按圖D.2所示,從邊部的中心取面向中空玻璃腔內部大約0.5g含有干燥劑的密封膠。
D.2.3.1.5 對帶有防水氣滲透材料的取樣,應先將有機材料與水分滲透阻隔材料分開。
D.2.3.1.6 將取好的樣品放到網上,如圖D.3所示,稱量總質量。當進行初始水分測量時,把這一質量記為mi,當進行最終水分測量時,把這一質量記為mf。取樣過程應在15min內完成。
D.2.3.1.7
D.2.3.1.8 將取好的試樣連同網架一起放入卡爾費休干燥爐中,爐溫控制在200ºC±5ºC,保持氮氣流速(200±20)mL/min。
D.2.3.1.9 根據式樣質量mi-mo,mf-mo分別時算水分含量Ti和Tf。結果修約至小數點后4位。
D.2.3.1.10 初始水分含量為4塊中空玻璃試樣的算術平均值,最終水分含量分別測定5塊中空玻璃試樣。
D.2.3.2 標準水分含量測定
D.2.3.2.1 按D.2.3.1.1方法從2塊中空玻璃試樣上各取一條約2g的試樣,放到已知質量m0的網架上。
D.2.3.2.2 試樣連同網架放在氯化鎂飽和溶液干燥器中,置于溶液上方約20mm處,再將干燥器放入溫度55°C±2°C試驗箱內。每3周稱量一次試樣連同網架的量,當兩次稱量值差不超過2×10-4g時,認為吸附飽和,該質量記為mc。
D.2.3.2.3 將試樣連同網架一起放入卡爾費休干燥爐中,按D.2.3.1.8試驗,根據飽和后的試樣質量mc-m0計算水分含量,結果修約至小數點后4位。
D.2.3.2.4 標準水分含量為2塊中空玻璃試樣的算術平均值。
京都電子KEM 容積法微量水分測定儀MKV-710S 和 卡爾費休干燥爐ADP-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