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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423-2008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殺蟲氣霧劑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殺蟲氣霧劑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千各類殺蟲氣霧劑產品。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殺蟲氣霧劑
將衛生殺蟲藥劑、溶劑、輔助劑密封充裝在氣霧包裝容器內,借助拋射劑的壓力把內容物通過閥門和促動器按預定形態噴出,用于殺滅害蟲的一種制品。
苯系物
本標準中的苯系物僅指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基本要求
產品應取得農藥登記證或農藥臨時登記證。
產品應取得農藥生產批準證書或生產許可證。
產品質量應符合相應產品執行的質最標準要求。
氣霧罐應符合 GB 13042 標準的要求。
企業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技術內容
產品中不得使用氯氟化碳類物質(CFCs)。
不得使用國際公約限定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產品毒性應符合《農藥登記資料規定》的微毒級要求。
產品中苯系物含量(以苯計)應不大于50mg/L。
產品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的控制要求見表1。
檢驗方法
產品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按附錄B規定的方法檢測。
附錄B (規范性附錄)
殺蟲氣霧劑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B.7.2 含水量
殺蟲氣霧劑液體注含水量[ω(H2O)]按 GB/T 606-2003 進行。
注:醇基型或水基型殺蟲氣霧劑應進行此項測試。
GB/T 606-2003 化學試劑 水分測定通用方法 卡爾·費休法
京都電子KEM 卡爾費休法水分測定儀 MKV-7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