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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ENG 002-2022 地理標志產品 紅原牦牛奶粉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地理標志產品 紅原牦牛奶粉的地理標志保護范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文件適用于以紅原牦牛生乳為原料,經巴氏殺菌、真空濃縮、壓力噴霧干燥、流化床干燥、篩粉、包裝等工藝生產的紅原牦牛奶粉。
術語和定義
本文件沒有需要界定的術語和定義。
地理標志保護范圍
紅原牦牛奶粉的產地范圍限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78號令《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批準的保護范圍,即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紅原縣現轄行政區域,見附錄A。
要求
原料要求
奶源牛品種要求
紅原牦牛(地方類群)。
奶源產地條件
海拔3000至4500米,以大渡河的梭磨河支系和白河的溪流為水源,以含有紅景天、松貝、蟲草、雪蓮花、甘松、秦艽、羌活、大黃、黃芪等植物的天然草場為放牧地。
奶源牛飼養方式
放牧飼養。
生乳采集要求
早上6點至8點,手上涂抹奶油對牦牛進行擠奶工作。
生乳質量要求
到廠的紅原牦牛生乳應符合 GB 19301 的規定及 NY/T 1172-2006 中第4章規定的質量標準。
紅原牦牛生乳的理化指標除應符合以上的規定外,還應符合表1的要求。
感官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3的規定。
微生物指標
應符合表4的規定。
污染物
應符合 GB 2762 的規定。
真菌霉素
應符合 GB 2761 的規定。
農藥殘留
應符合 GB 2763 的規定。
獸藥殘留
應符合 GB 31650 的規定。
凈含量及允許短缺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第75號《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應符合 GB 14881 的規定。
試驗方法
理化指標
復原乳酸度
按 GB 5009.239 規定的方法測定。
GB 5009.239-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酸度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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