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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PAQ 0017S-2023 生態老酒 第2部分:陳香型白酒
范圍
本文件確立了生態老酒第2部分陳香型白酒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文件適用于生態老酒陳香型白酒的生產、檢驗和銷售。
術語和定義
GB/T 15109 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生態釀酒 brewing ecotypically
保護與建設適宜釀酒微生物生長、繁殖的生態環境,以安全、優質、節能、低耗為目標,最終實現資源利用和循環使用。
[來源:GB/T 15109-2021,3.4.65]
生態老酒 ecological aged baijiu
符合生態釀酒要求,以糧谷為原料,經傳統固態發酵、蒸餾,在陶壇、不銹鋼壇(罐)等貯存容器貯存5年以上的優質原酒,或經勾調組合加權平均酒齡5年以上的成品酒。
注: 成品酒中主體基酒總量應不小于基酒總用量的80%,標注酒齡取加權平均酒齡的整數。
酒齡 aging of baijiu
基酒、調味酒或成品酒在陶壇(罐)等容器中陳釀貯存的時間,以年為單位(實際陳釀貯存天數/365)。
加權平均酒齡 average aging of baijiu
以各基酒、調味酒的比例與酒齡的乘積求和,標注酒齡取加權平均酒齡的整數。
陳香型白酒 chenxiangxing baijiu
以糧谷為原料,采用中高溫大曲和高溫大曲為糖化發酵劑,應用堆積工藝等,經窖齡20年以上泥窖固態發酵,固態蒸餾,10年以上陳釀、勾調或不勾調而成,不直接或間接添加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具有幽雅陳香和愉悅陳味風格的白酒。
產品分類
按產品酒精度分為:
高度酒:45%vol≤酒精度≤70%vol。
低度酒:25%vol≤酒精度<45%vol。
技術要求
原輔料要求
原輔料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要求。
生產工藝要求
以糧谷為原料,采用大曲(中高溫大曲和高溫大曲)為糖化發酵劑,應用酒糟入窖前堆積工藝,選擇窖齡20年及以上泥窖固態續糟發酵、固態蒸餾,在陶壇/罐等容器貯存10年以上的優質原酒,根據酒體設計要求,不勾調組合或勾調組合、包裝、檢驗合格后出廠。
感官要求
高度酒和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分別應符合表1、表2的規定。
理化要求
高度酒和低度酒理化要求分別應符合表3、表4的規定。
食品安全要求
應符合 GB 2757 等國家標準和法規的要求。
追溯要求
應建立白酒追溯記錄,追溯應符合 T/SPAQ 0016S 要求。
凈含量
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0號《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執行。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應符合 GB 8951 的規定。
試驗方法
理化要求
酒精度按 GB 5009.225 規定的方法執行,酸酯總量按 GB/T 10345 規定的方法執行。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GB/T 10781.1-2021 白酒質量要求 第1部分: 濃香型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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