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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JJSJ 0002-2023 四川清香型白酒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四川清香型白酒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感官指標、理化指標)、分析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文件適用以高粱等糧谷為原料,采用固態釀造工藝生產的四川清香型白酒的生產、檢驗與銷售。
術語和定義
GB/T 15109 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四川清香型白酒 sichuan qingxiangxing baijiu
在四川行政區域內,以高粱等糧谷為原料,以大曲、小曲、麩曲及根霉曲等為糖化發酵劑,經蒸煮、固態培菌,采用糧糟混合續糟工藝,以缸、池等容器固態發酵,固態蒸餾、陳釀、勾調而成,不直接或間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的白酒。
技術要求
感官指標
符合四川清香型白酒應有的感官特點,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要求應符合表2的規定。
凈含量
按《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分析方法
理化指標
酒精度按 GB 5009.225 的規定執行。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總酯按 GB/T 10345 的規定執行。
GB/T 10345-2022 白酒分析方法
總酸按 GB 12456 的規定執行。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酸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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