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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0756-2012 泡菜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泡菜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原料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標簽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符合"術語和定義"中規定的產品。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泡菜 PAO CAI
以新鮮蔬菜等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經食用鹽或食用鹽水漬制等工藝加工而成的蔬菜制品。
中式泡菜(簡稱泡菜) Pao cai
以新鮮蔬菜等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經食用鹽或食用鹽水泡漬發酵等工藝加工而成的蔬菜制品。
韓式泡菜 Korean pickle
以新鮮蔬菜等為主要原料,添加紅辣椒粉、大蒜、蝦醬等選擇性輔料調昧,經食用鹽或食用鹽水處理、低溫腌漬等工藝加工而成的蔬菜制品。
日式泡菜 Japanese pickle
以新鮮蔬菜等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經食用鹽或醬油或醋等漬制加工而成的蔬菜制品。
要求
原輔料
新鮮蔬菜等
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要求。
食用植物油
應符合 GB 2716 的規定。
食用鹽
應符合 GB 2721 的規定。
味精
應符合 GB 2720 的規定。
生產加工用水
應符合 GB 5749 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使用量應符合 GB 2760 規定,其質量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其他原輔料
質量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食品安全指標
應符合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試驗方法
理化指標檢驗
總酸
按 GB/T 5009.54 規定的方法測定。
GB/T 5009.54-2003 醬腌菜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總酸 按 GB/T 5009.51-2003 中4.6操作。
GB/T 5009.51-2003 非發酵性豆制品及面筋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京都電子KEM 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