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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 1477-2014 地理標志產品 吉山老酒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地理標志產品 吉山老酒的產品保護范圍、術語和定義、地域環境特點、加工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批準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吉山老酒。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
吉山老酒的產地范圍限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批準保護的范圍,即為福建省永安市現轄行政區域,見附錄A。
術語和定義
GB/T 13662-2008 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吉山老酒
在永安市現轄行政區域內,以產自產地范圍的糯米為主要原料,加入產地范圍內生產的紅曲,采用產地山泉水,經浸米、蒸飯、攤涼、落缸、糖化發酵、后發酵、壓榨、煎酒、陳化貯存、勾兌、殺菌等工藝制成的,符合本標準要求的老酒。
地域環境特點
位于武夷山脈和戴云山脈之間,地處東經116o56′~117o47′,北緯25o33′~26o12′;屬中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又具一定的大陸性氣候;海拔200 m~1000 m;以丘陵山地為主,氣候溫和。
加工技術
吉山老酒的加工技術見附錄B。
產品分類
按產品風格分為傳統型、清爽型。
按含糖量分為干型老酒、半干型老酒。
要求
原輔料
糯米
產自產地范圍內的糯米,并符合 GB 1354 的規定。
紅曲
產地范圍內生產的紅曲。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釀造用水
產地范圍內的山泉水,并符合 GB 5749 的規定。
感官要求
傳統型
傳統型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規定。
清爽型
清爽型感官要求應符合表2規定。
理化指標
傳統型干老酒
應符合表3 規定。
傳統型半干老酒
應符合表4規定。
清爽型干老酒
應符合表5規定。
清爽型半干老酒
應符合表6規定。
凈含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第75號令《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衛生要求
應符合 GB 2758 的規定。
試驗方法
理化指標
按 GB/T 13662-2008 中6.2~6.8的規定執行。
GB/T 13662-2018 黃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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