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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882.4-2021 淀粉糖質量要求 第4部分: 果葡糖漿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果葡糖漿的質量要求,包 括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 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文件適用于果葡糖漿的生產、檢驗和銷售。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果葡糖漿 high fructose syrup
高果糖漿
以淀粉或淀粉質為原料,經水解、異構化、精制、濃縮等工藝制成的主要成分為果糖、葡萄糖的淀粉糖產品。
產品分類
按果糖含量分為42型(F42)、55型(F55)和60型(F60)。
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要求
應符合表2的規定。
試驗方法
干物質(固形物)
儀器和設備
阿貝折射儀: 精度為0.0001單位。
玻璃棒: 未端彎曲扁平。
儀器校正
在20°C時,以純水校正折射儀的折射率為1.3330,相當于干物質(固形物)含量為零。儀器每日至少校正 一次。
分析步驟
測定方法
將折射儀放置在光線充足的位置,折射儀棱鏡的溫度調節至20°C,分開兩面棱鏡,用玻璃棒加少量樣品(一滴~兩滴)于固定的棱鏡面上(玻璃棒不應接觸棱鏡面,且涂樣時間應少于2s),立即閉合棱鏡停留幾分鐘,使試樣達到棱鏡的溫度。調節棱鏡的螺旋直至視場分為明暗兩部分,轉動補償器旋鈕,消除虹彩并使明暗分界線清晰,繼續調節螺旋使明暗分界線對準在十字線上,從標尺上讀取折射率(讀準至0.0001)或含量值,再立即重讀一次,取其平均值作為一次測定值。清洗并擦干兩個棱鏡,將同一樣品按上述操作進行第二次測定;或根據附錄A以折射率查表得到樣品的干物質(固形物)含量,以查表法為仲裁法。
結果表示
取兩次直接讀數的算術平均值報告其結果。
精密度
在重復性條件下獲得的兩次獨立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應不超過其算術平均值的1%。
附錄A (規范性)
果葡糖漿干物質(固形物)含量與折射率對照表
果葡糖漿F42、F55和F60型產品的干物質(固形物)含量與折射率對照表分別見表A.1~表 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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