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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5/T 4477-2021 石榴果品質量分級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石榴果品的術語和定義、成熟標準、采收要求、分級、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新疆主栽的甜石榴和酸石榴果品商品果實分級。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百粒重 weight of one hundred grains
百粒籽粒的質量,以克(g)表示。
可溶性固形物 soluble solids
石榴果汁中能溶于水的糖、酸、維生素、礦物質等,以百分率(%)表示。
成熟標準
果實充分著色,可溶性固形物含量達到16.5%以上。
采收要求
采收前15d內要停止澆水,避免造成裂果。
提前準備內壁光滑或有軟內襯、保護性能良好、耐用的采收容器,避免采收容器對果實造成損傷;采收容器內高不應>30cm,防止底層果實受壓損傷。
采收時用果剪緊貼果實剪短果柄,不可留長果柄,以免刺傷包裝材料或相鄰果實;采下果實后應輕拿輕放,防止碰摔,影響果品等級。
分級
等級規格要求
感官指標基本要求如下:
a) 品質: 整齊,新鮮潔凈,發育正常,無裂果、無異昧、無病蟲害,果皮表面光滑,有光澤,無銹斑、無磨傷、無刺傷劃傷、無碰壓傷,充分成熟,出汁率≥45%;
b) 果形: 果形端正,具有該品種固有的基本形狀和特征;
c) 色澤: 具有該品種成熟時應有的色澤特征。
石榴果品按類型質量分級標準如表l 所示。各主栽品種質量分級標準應符合附錄A的規定,等外果可用于加工。新疆石榴主產區主栽品種參見附錄B。
衛生指標
應符合 GB 2762 和 GB 2763 的要求。
檢驗方法
可溶性固形物檢驗
用折光儀測定果計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少于30個果實),記錄并計算平均值,保留1位小數。
可滴定酸檢驗
用酸堿滴定法測定果實可滴定酸含量(不少于30個果實),記錄并計算平均值,保留1位小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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