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86-21-54488867 / 4008202557
DBS52/ 059-2022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血豆腐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血豆腐的術語和定義、要求(含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文件適用于貴州境內生產的血豆腐。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血豆腐
以大豆為主要原料制成豆腐,或直接以豆腐為原料,添加豬肉、豬血、食用鹽、香辛料等輔料,混勻壓實后加熱(或晾曬)成型,經熏制或烘干制作而成的非即食豆制品。
要求
原輔料
大豆
應符合 GB 1352 的規定。
豆腐
應符合 GB 2712 的規定。
豬肉
應符合 GB 2707 的規定。
豬血
取自經檢疫合格的豬,屠宰時采集的新鮮豬血,應無污物、無雜質。
食用鹽
應符合 GB 2721 的規定。
香辛料
應符合 GB/T 15691 的規定。
加工用水
應符合 GB 5749 的規定。
其他輔料
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感官指標
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檢驗方法
氯化物(以NaCl計)(g/100g) ≤ 3.0 GB 5009.44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氯化物的測定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g/100g) ≤ 0.5 GB 5009.227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過氧化值的測定
京都電子KEM 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