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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3605-2020 劍麻纖維制品水溶酸和鹽含量的測定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劍麻纖維制品水溶酸和鹽含量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劍麻纖維制品水溶酸和鹽含量的測定。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水溶酸度 waler-solution acidity
劍麻纖維制品中能被水充分抽提出來的水溶酸的量值。用中和每100g試樣所充分抽提出來的水溶酸耗用0.1mol/L的氫氧化鈉溶液的毫升數(mL/100g)表示。
取樣
劍麻紗、劍麻繩、劍麻鋼絲繩芯: 每次取樣不得少于10m,從任意一端2m以外的不連續部位抽取質量不小于200g的試樣。
劍麻布、劍麻地毯: 從制品的經向與緯向邊緣300mm以外的部位隨機抽取70mm×70mm質量不小于200g的試樣。
試樣制備
將試樣拆散平行放置,并滾壓混合成纖維互相平行的一束。再從這一束的不同部位隨機選取適量纖維試樣,裁剪約50mm的一段,混樣,密封儲存備用。
水溶酸含量測定
原理
將試樣放置于索氏抽提器中,水反復抽提洗滌,使試樣中的水溶酸充分溶解在抽提液中,用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進行電位滴定,記錄耗用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
試劑
除非另有規定,僅使用分析純試劑,水應符合 GB/T 6682 二級水的規定。
0.1mol/L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 按 GB/T 601 的規定配制。
0.01mol/L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 量取0.1mol/L的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10mL稀釋定容至100mL。
儀器
索氏抽提器: 500mL燒瓶。
堿式滴定管: 25.00mL、10.00mL、5.00mL。
天平: 感量0.01g和0.1mg。
錐形瓶: 500mL。
移液管: 50.00mL。
分液漏斗: 500mL。
容量瓶: 100mL。
燒杯: 100mL。
電位滴定儀: 分辨率為0.01pH,玻璃電極。
分析步驟
試樣處理
稱取20g(m1)試樣,精確至0.01g,用濾紙包裹,置于索氏抽提器中,加入250mL(V3)水并加入玻璃珠,加熱回流抽提液5次~7次。抽提完畢后,冷卻至室溫,過濾,得抽提液。將抽提液置于250mL的容量瓶中并定容(V3)。
測定
取50mL(V4)過濾液置于100mL燒杯中,插入玻璃電極,開動電磁攪拌器,根據水萃取液的pH,設置每次添加滴定溶液體積,以少量為宜,用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進行滴定。當水萃取液pH為8.0~9.0時,記錄消耗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V1)。
空白
用50.00mL水代替50.00mL滴定抽提液,按以上步驟操作。記錄消耗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V2)。
結果計算
水溶酸含量以水溶酸度(ω1)表示,按式(1)計算。
式中:
10一一與0.1mol/L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相當于氫氧化鈉之體積;
V1 一一試樣消耗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V2 一一試劑空白消耗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C1 一一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濃度,單位為摩爾每升(mol/L);
V3 一一抽提液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m1一一試樣質量,單位為克(g);
V4 一一滴定時吸取的試樣水萃取液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
允許差
在重復性條件下獲得的2次獨立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應超過算術平均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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