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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383-2018 地理標志產品 監利糧酒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監利糧酒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簽標志、包裝、 運輸和儲存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7年第39號公告批準實施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監利糧酒。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監利糧酒 Jianli grain liquor
以監利縣境內種植的稻谷、高粱、苦蕎麥為主要原料,采用監利民間原始而古老的地方小糟坊釀造技術,通過固態發酵,大小曲混用,黃酒淋醅,荷葉墊底,陶缸陳釀,純糧釀造而成的白酒。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
監利糧酒地理標志保護產品保護范圍限于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批準保護的范圍,為湖北省監利縣現轄行政區域,見附錄A。
要求
主要原材料
水
符合國家相關公告和 GB 5749 的規定。
稻谷
符合 GB 1350 的規定。采用產于監利的稻谷。
蕎麥
符合 GB/T 10458 的規定。主要采用產于監利的苦蕎麥。
高粱
符合 GB/T 8231 的規定。主要采用產于監利的糯高粱。
稻殼
選用本地當季稻殼,要求色澤金黃、干燥、整齊、雜質少、無異味及霉變。
加工工藝
見附錄B。
質量要求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安全衛生要求
應符合 GB 2757、GB 2762 的規定。
生產過程衛生要求
應符合 GB 8951 的規定。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試驗方法
感官指標
按 GB/T 10345 的規定執行。
理化指標
酒精度按 GB 5009.225 的規定執行,其他指標按 GB/T 10345 的規定執行。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
京都電子KEM 高精度臺式酒精濃度測定儀 ALM-155
京都電子KEM 手持式數顯酒精濃度測定儀 DA-130N
京都電子KEM 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