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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268-2017 地理標志產品 黃梅堆花酒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黃梅堆花酒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簽、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根據2015年第162號公告批準實施保護的黃梅堆花酒。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黃梅堆花酒 Huangmei heaping flower wine
以糯米原料,以傳統小曲為發酵劑在陶缸發酵,經醇化蒸餾而成的白酒, 因搖動呈珍珠狀酒花堆積而得名。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
黃梅堆花酒產地范圍為湖北省黃梅縣黃梅鎮、大河鎮、下新鎮、獨山鎮、濯港鎮、五祖鎮、停前鎮、杉木鄉、孔垅鎮、分路鎮、新開鎮共11個鄉鎮現轄行政區域。見附錄A。
要求
原輔料要求
大米
用產地范圍內生產的汕糯或梗糯稻谷加工的糯米, 支鏈淀粉含量55%~62%,水份含量11%~14%。并符合 GB/T 1354 標準要求。
水
五祖寺碧玉流天然飲用水,并符合 GB 5749 標準要求。
藥曲
以傳統中藥材配以稻谷經粉碎、調和、搓團和烘焙制成呈淡灰色、干燥塊狀體,具有清香純正風味。
工藝流程
原料→浸泡→初蒸(柴火)→打抄→復蒸(柴火)→出甑→降溫(淋水)→下曲→拌勻→裝缸(陶壇容器)→發酵→蒸餾。
生產要點
原料浸泡: 以常溫水浸沒糯米表層, 浸泡2h。
蒸糧: 原料見汽壓汽裝甑后初蒸20min ,停汽傾翻表層,再復蒸30min,出甑淋水降溫。
藥曲粉碎要求: 粉碎以能通過20孔篩的占70%以上,其余能通過直徑0.5cm的篩孔為宜。
原料配比: 糯米100kg配200g至300g藥曲粉。
發酵容器要求: 發酵容器為陶土缸。
發酵時間: 夏季發酵期為15d至20d,冬季發酵期為25d至30d。
蒸餾: 分層、緩慢蒸餾。每甑按投料量的0.2%~0.3%接酒頭。在蒸餾時采用蒸汽間接加熱,待酒精度降至30%vol時,接成尾酒待下甑回蒸。蒸餾后掐頭去尾,以純凈的中段酒入庫(酒精度數為53%vol)。
貯存: 陶瓷壇儲存。
質量要求
感官要求
無色、清亮透明,米香幽雅純正,綿甜爽凈,余味悠長。
理化要求
應符合表1、表2的規定。
凈含量偏差
應符合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第75號令《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
安全衛生要求
應符合 GB 2757 的規定。
食品生產加工場所要求
應符合 GB 14881 的規定。
試驗方法
感官檢驗
按 GB/T 10345 中規定的方法執行。
酒精度檢驗
按 GB 5009.225 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總酸、總酯檢驗
按 GB/T 10345 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
京都電子KEM 高精度臺式酒精濃度測定儀 ALM-155
京都電子KEM 手持式數顯酒精濃度測定儀 DA-130N
京都電子KEM 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