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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T 11568-2016 鋰離子電池用電解液溶劑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鋰離子電池用電解液溶劑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
本標準適用于制造鋰離子電池電解液用液體有機溶劑,該溶劑主要用于溶解鋰鹽。
要求
鋰離子電池用電解液溶劑的技術指標應符合表1規定。
試驗方法
水分的測定
儀器設備
所需儀器設備如下:
a) 庫侖法卡氏水分測定儀: 測量范圍為10μg~200mg。
b) 電子天平: zui小分度值為1mg。
c) 手套箱: 水分含量≤1mg/kg。
d) 注射器: 5mL。
試劑
卡爾-費休試劑(庫侖法)。
測試步驟
本試驗所有操作均在手套箱中進行。調節手套箱內部水分含量≤1mg/kg。
將庫侖法卡氏水分測定儀放置在手套箱中平衡30min。
在電子天平上用減量法稱量(3~5)g試樣(準確讀數至0.001g),試樣用注射器抽取。
將抽取的試樣從進樣口注入滴定池,充分攪拌10s后開始滴定。
滴定結束后,輸入試樣質量,記錄試樣中的水分含量測定結果。
每次檢測應做兩個平行試驗,平行試驗測定值的差值應≤2mg/kg。
結果處理
取兩次平行試驗測定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檢測結果。
氯離子(Cl-)含量的測定
儀器設備
所需儀器設備如下:
a) 電位滴定儀,靈敏度為0.1mV;
b) 銀離子選擇性電極;
c) 電子天平: zui小分度值為1mg。
試劑
硝酸銀標準滴定溶液(濃度為0.001mol/L):
a) 配制: 稱取0.175g硝酸銀,溶于1000mL乙醇中,搖勻。溶液儲存于棕色瓶中。
b) 標定: 稱取0.050g于(500~600)°C的高溫爐中灼燒至恒重的基準試劑氯化鈉溶于2000mL水中,搖勻。量取50mL上述氧化鈉溶液,在電位滴定儀上用硝酸銀標準滴定溶液進行滴定,從而標定出硝酸銀標準滴定溶液的濃度。
測試步驟
電位滴定儀進行自動校正。
稱取(40~60)g樣品(準確讀數至0.001g),置于100mL潔凈的塑料杯中。
將電極浸沒在待測溶液中,充分攪拌待測溶液。
將硝酸銀標準滴定溶液的濃度值輸入電位滴定儀后開始滴定,到達滴定終點,記錄消耗的硝酸銀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
每次檢測做兩個平行試驗,平行試驗測定值的差值應≤0.5mg/kg。
結果處理
氯離子(Cl-)的含量按照公式(1)進行計算:
式中:
CCl- 一一氯離子(Cl-)含量,mg/kg;
C 一一硝酸銀標準滴定溶液的濃度,mol/L;
V 一一滴定消耗的硝酸銀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mL;
m 一一樣品質量,g;
MCl-一一氯離子(Cl-)的摩爾質量,35.5g/mol。
取兩個平行試驗測定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檢測結果。
京都電子KEM 四通道庫侖法卡氏水分測定儀MKC-7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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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電子KEM 電位滴定儀附銀離子選擇性電極AT-71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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