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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616-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用香精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食品用香精。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食品用香精
由食品用香料和(或)食品用熱加工香味料與食品用香精輔料組成的用來起香味作用的濃縮調配混合物(只產生咸味、甜味或酸味的配制品除外),它含有或不含有食品用香精輔料。通常它們不直接用于消費,而是用于食品加工。
注1: 應嚴格區分食品用香精和調味品,調味品是食品中的一類,一般可直接食用。食品用香精可以是調味品很小的組成部分。
注2: 食品用香精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技術要求
原料要求
食品用香精使用的各種香料應符合 GB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定,食用酒精應符合 GB10343《食用酒精》的規定,植物油應符合 GB27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的規定。允許使用的食品用香精輔料名單見附錄A。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試驗方法
相對密度(25°C/25°C或20°C/20°C或20°C/4°C)
GB/T 11540 香料 相對密度的測定
折光指數(25°C或20°C)
按 GB/T 14454.4 香料 折光指數的測定 的規定進行測定。
京都電子KEM 數字式密度儀DA-640
http://www.chem17.com/st216384/product_7039887.html
京都電子KEM 全自動折光儀RA-600
http://www.chem17.com/st216384/product_7040126.html